開發案討論資料
開發行為名稱:
新安智匯科技園區
開發案討論引言:
資訊公開依據: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9條
開始討論日期:
2026-03-04
停止討論日期:
2026-03-24
卸載日期:
2026-08-31
開發行為內容:
人工智慧AI(ArtificialIntelligence)為現行高科技產業的發展趨勢,而台灣在過去以製造業為產業發展主體,並以半導體產業聞名世界,依據行政院107年1月通過「台灣AI行動計畫」,將AI科技與產業逐步接軌,同時加速5+2產業創新,以達產業AI化。新竹縣因地緣關係,鄰近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隨著產業發展所帶動的區域發展,使新竹縣與新竹市於科技產業發展之聚落廊帶上,有密不可分之連結。從新竹產業園區設立,至近期鳳山工業區、新竹縣AI智慧園區之設置,皆吸引高科技業與相關產業進駐,且開始導向AI產業之發展趨勢。憑藉新竹科學園區資通訊產業與半導體產業之堅實基礎,以及政府政策之扶植推動,使新竹縣具有AI產業投資與產業轉型創新之潛力。依據「新竹縣國土計畫」之空間發展定位,本案位屬「三大腹地-科技走廊發展腹地」及「五發展軸-傳統工業轉型軸」之空間發展範圍內,因此對於基地未來發展具有科技產業導入及傳統製造業轉型加值之條件優勢。 本案位於新竹縣湖口鄉,鄰新竹縣新埔鎮與桃園市楊梅區,現為「長安高爾夫球場」之使用範圍。因原高爾夫球運動隨著近年國人休閒娛樂選擇多元化,球場人潮盛況不復以往,球場經營日益艱困,使得高爾夫球場有轉型發展之必要性。同時,經檢視新竹縣未來空間發展規劃與產業發展策略,本案之轉型亦符合指導。本案交通易達性高,距離校前交流道約6.5公里,距離新竹產業園區約13公里,具有產業區位優勢。同時,位於桃園、新竹及苗栗之高科技廊帶上,並可藉由計畫區側之竹11鄉道至湖口市區,或銜接縣道115到新埔鎮或桃園市楊梅區。本案之地理區位具有交通產業群聚優勢,有利於產業園區之申請設置。本案依據「產業創新條例」與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以民營事業申請設置產業園區,辦理「新安智匯科技園區」申請設置開發計畫案。以AI相關產業為主軸,串聯本縣科技產業鏈,並支援AI相關產業進駐與發展。
開發行為場所:
本案位於新竹縣湖口鄉與新埔鎮、桃園市楊梅區交界處,基地座標(二度分帶座標系統TWD97)約介於北緯N2752700~N2751900m,東經E2616000~E262200m範圍內。本案開發範圍位於「長安高爾夫球場」腹地範圍內,北臨福爾摩莎楊梅高爾夫球場,南臨長安高爾夫球場部分腹地。南北長約641公尺,東西長約401公尺,申請設置面積約為18.21公頃。詳細座落位置請參看揭示附件內容。
預定調查或蒐集之項目、地點、時間及頻率:
預定調查或蒐集之項目、地點、時間及領率主要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及「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等法規要求,預定調查或嵬集之項目包括氣象、空氣品質、噪音振動、水質水文、土壌、廢棄物、生態、景觀及遊憩、交通等項目,並依據「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附表七揭露的調查時間及頻率辦理。
審查機關:
新竹縣政府
點閱數:
15
開發單位:
沂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姓名:
黃科翃
聯絡人電話:
(02)2558-8828#371
建檔時間:
2026-03-04 16:57
最近更新時間:
2026-03-04 16:57
修改人員:
訪客
文件
說明
上傳日期
下載
1
新安-公開資料 -1150304.pdf
新安-公開資料 -1150304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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